室內裝修審查 公寓篇

相信很多人搞不太清楚到底什麼狀況之下該申請所謂的室內裝修審查。政府其實早在民國87年就開始推動,92年擴大實施一直到近年來開始更廣泛的向下推動。這邊就不再提出為何我家裝修要政府管這種疑慮!?台北市有針對這部分的Q&A 室內裝修36計可以自行下載來瞭解一下。其實也是為了保障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避免別人因為違規而發生火災卻是你家無辜受害的這種狀況!

而且現在只要沒有申請一旦被舉報或被稽查直接開罰六萬~三十萬!!!

網路上其實也有很多相關的討論,不過都比較偏向解釋法令。針對一般大眾而言其實讀了一篇又一篇的法規白話文還是很多有看沒有懂。

好! 那到底裝修需不需要提出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

以下就先以台北市、新北市,公寓住宅 (五層樓以下),住宅使用的部分來解說 (也就是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中的,非公眾使用建築物),如果你住的是六層樓以上的電梯華廈或是社區大樓你可以參考我們另一篇文,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華廈大樓篇

  1. 天花板重新施作
  2. 超過120公分以上當隔間使用的櫃子或是固定隔屏(推拉門、固定門)
  3. 隔間變動修改(打牆、改隔間、增加、減少、打一半)
  4. 增設廁所(北市都建字第09964394300號)
  5. 地板全面以水泥架高(北市都建字第10464570800號)

只要你計畫中的裝修有牽扯到上述的狀況都需要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

更簡單來說就是牽扯到有變動房屋構造、結構、防火、逃生動線的基本上都要申請
因為法令要看的不僅是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還有母法建築法,以及消防法規。

上面所提出的

第4項,是針對遏止先前很多火災案件中,違法套房出租的一個規範法條。

第5項,是老公寓翻修比較常會面臨到的問題,房屋因老舊頃斜須整平地板、廁所或廚房變動因管線因素需墊高地板。
但是如果只有局部(少於5平方公尺)是可以不用申請的,意思也就是說如果只有一間廁所在原位置內換新設備、管線跟磁磚,的確是不需要勞師動眾。畢竟政府公務機關人力有限。
只要不太確定,都可以請具有專業技術人員身分的室內設計師、建築師來進行評估,相信大家都會很樂意的回答您的疑問。

那什麼狀況下免申請?

  1. 透天厝
  2. 整棟公寓都是同一所有權人

這兩類狀況就算有上面的裝修行為也是免申請的。恭喜你!!省下一筆簽證與審查費用~

下面列出一些比較容易被誤解的免申請狀況:(必須要沒有涉及上述的必要申請條件)

  1. 無變動隔間直接更換加裝系統櫃
  2. 更換廚具、更換廁所設備
  3. 更換鋁門窗(PS:外推窗會涉及違建,即報即拆)這部分後續再專文來談論
  4. 貼壁紙、裝窗簾
  5. 鋪地毯、鋪木地板、地磚碰共更換或全面換地磚更新

上述的狀況大多不需要申請裝修審查~當然如果有疑慮都可以諮詢合法的室內裝修業者建築師

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