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審查 華廈 大樓篇
在上一篇文章 室內裝修審查 公寓篇中我們有提到過凡舉是有下列列出的裝修行為都是需要申請室內裝修審查的。
今天我們來討論一下除了公寓以外的住宅,也就是5層樓以上的其他種類的住宅,也就是法規-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中所指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其中一類。
- 天花板重新施作
- 超過120公分以上當隔間使用的櫃子或是固定隔屏(推拉門、固定門)
- 隔間變動修改(打牆、改隔間、增加、減少、打一半)
- 增設廁所(北市都建字第09964394300號)
- 地板全面以水泥架高(北市都建字第10464570800號)
- 消防設備異動
我們更簡單的來判定一下,凡舉你計畫裝修的住宅非公寓類別,有電梯不論是華廈或是大樓、有超過3戶以上只要有上述的裝修行為都需要申請。
而且這一類的大樓、社區都會有管理委員會。在內政部103年新版本的公寓大廈規約範本中第22條之1也明文的將室內裝修規定併入規約中。
所以只要涉及上述的裝修都需要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更簡單來說就是牽扯到有變動房屋構造、結構、防火、逃生動線的基本上都要申請。
因為法令要看的不僅是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還有母法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以及消防法規。
但是這之中有很多的特例產生是必要申請的。尤其在高層建築(16層以上或高度在50公尺以上),廚房因屬有燃氣設備所以需集中管制除了必要探測器之外且要設置防火門、牆體需要有一小時的防火時效。(建築技術規則第十二章)。
上述的第6項:通常公寓大廈在11樓以上都會設置消防灑水頭,但現在也有很多建物是全棟都有消防灑水的設置。一旦涉及要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有動到天花板、隔間變動通常會涉及消防設備變更。尤其是消防灑水頭,相信很多人會覺得灑水頭很醜、很礙眼、壓在床上等等,要塞掉改位置等等。千萬母湯阿~因為這部分是需要消防設備師簽證的。屋內灑水頭以及消防探測器都有其規定的位置與防護範圍。這些消防設備是保障自己以及全體住戶生命財產安全的。
那什麼狀況下免申請?
下面列出一些比較容易被誤解的免申請狀況:(必須要沒有涉及上述的必要申請條件)
- 無變動隔間直接更換加裝系統櫃
- 更換廚具、更換廁所設備
- 更換鋁門窗(PS:必須無涉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並簽具切結書)
- 鋪地毯、裝窗簾(十一層以上以及地下室裝設不論面積大小、用途均須具備防燄標章)
- 鋪木地板、地磚碰共局部更換或地磚更新
上述的狀況大多不需要申請裝修審查~當然如果有疑慮都可以諮詢合法的室內裝修業者或建築師。所以通常我們會建議只要計畫中有一定規模的裝修行為都一定要諮詢是否需要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讓政府與專業技術人員來背書來保障你的生命財產安全。最後還是要提醒一下未經申請而自行施工自2018年7月起台北市已經沒有寬限期一旦被舉報會直接開罰六萬~三十萬,除了勒令停工之外若無補申請室內裝修許可,還得以連續開罰。




